現場檢查:公安消防機構受理驗收申請后,按計劃安排時間到報驗工程現場進行檢查。
現場驗收:公安消防機構安排分組,用符合規定的共哭、設備和儀表,根據技術標準對已安裝的消防工程實行現場測試,并將測試的結構形成記錄,該記錄經參加現場驗收的建設單位人員簽字確認。
結構評定:現場檢查、現場驗收結束后,一句消防驗收有關評定規則,比對檢查驗收過程中形成的記錄進行綜合評定,得出驗收結論,并形成消防驗收意見書。
工程移交:這個階段有公安消防機構組織主持的消防驗收已基本完成,工程使用或生產在即,整個工程將由建設單位、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交給使用單位或生產單位,工程移交包括工程資料移交和工程實體移交兩個方面。工程資料移交按有關管理規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約定,將消防工程在設計、施工和驗收過程中所形成的技術、經濟穩健經整理、立卷、建檔、交付給使用單位。實體移交為了方面消防驗收順利進行,有利于對消防工程施工實施全過程監督檢查,安全重點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劃分為三種消防驗收性,即隱蔽工程消防驗收、粗裝修消防驗收、精裝修消防驗收。